成都什么地方禁养犬?
(一)机关、医院、幼儿园、学校以及少年儿童活动场所;
(二)风景、文物古迹、商业步行区以及设有禁止鸣喇叭和限制机动车通行标志的街道;
(三)居民共同居住的同一住宅平房院落,经该住宅平房院落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全体居民书面同意的除外;
(四)市和区(市)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。
未列入禁养区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,以下犬只应当实行拴养或者圈养:
(一)烈性犬、攻击性犬;
(二)繁殖犬;
(三)待销售犬。
(一)机关、医院、幼儿园、学校以及少年儿童活动场所;
(二)风景、文物古迹、商业步行区以及设有禁止鸣喇叭和限制机动车通行标志的街道;
(三)居民共同居住的同一住宅平房院落,经该住宅平房院落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全体居民书面同意的除外;
(四)市和区(市)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。
未列入禁养区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,以下犬只应当实行拴养或者圈养:
(一)烈性犬、攻击性犬;
(二)繁殖犬;
(三)待销售犬。